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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部公告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施行,檢送行政院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類別:內部公告 張貼者:人事

張貼日期: 2020-07-20 11:22:15 點閱: 220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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