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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部公告 ]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類別:內部公告 張貼者:人事

張貼日期: 2020-07-20 11:17:02 點閱: 302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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