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3-04 08:17:41 點閱:218
主旨: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修訂對照表各1份,請參賽師生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溪湖國中及田中高中國中部為本縣109年度語文競賽國中組分區賽種子學校,因疏漏未將溪湖國中及田中高中國中部回歸至110年度國中組分區情況表,爰修訂旨揭計畫第拾參條第二項第二款第3目國中組分區情況表分述如下:
(一)溪湖國中回歸至第一區。
(二)田中高中國中部回歸至第二區。
三、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檔案下載-04_社教科-彰化縣語文競賽-110年語文競賽 (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4&106&2324)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