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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1-17 15:42:16 點閱: 356 (另開新視窗)


主旨:「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以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依教育部109年12月29日召開之「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計畫檢討及未來策進事宜會議」決議,修正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見附件第6頁)

(二)「演說達人獎」獎項改為「面面俱到獎」並增加「對答如流獎」(見附件第8頁)。

(三)附件8全國語文競賽決賽評判遴聘原則、注意事項暨評分標準:參、各項組評分標準及注意事項二、情境式演說

(一)評分標準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見附件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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