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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部公告 ] 學校知悉學生懷孕時,請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1條及教育部所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規定,採取必要之處置措施

類別:內部公告 張貼者: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7-16 15:35:01 點閱: 281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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