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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部公告 ] 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類別:內部公告 張貼者:人事

張貼日期: 2022-07-02 14:09:56 點閱: 204 (201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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