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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1年度第五屆特殊教育創新經營與優良人員表揚相關訊息,詳如說明,鼓勵相關教師,行政人員,教師助理員踴躍參加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特教老師

張貼日期: 2022-03-21 07:51:01 點閱: 387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42條(附件1)及教育部106年12月2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190457E號函「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附件2)辦理。

二、為表彰學校推動融合教育的創新措施,鼓勵具有創意思維且持續致力於創新教學、班級經營的優良教師,表揚從事特殊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個人或團隊,以建立教育優良典範,爰擬訂本計畫。

三、本項活動共分為6組:

1.普通班教師輔導特教學生優良獎。

2.學前階段教師輔導特教學生優良獎。

3.特殊教育優良教師獎。

4.特殊教育行政優良人員獎。

5.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優良人員獎。

6.特殊教育傑出貢獻獎。

四、本案送件日期為111年4月25日至5月13日,預計111年5月~6月辦理審查(含到校實地訪視),111年6月~7月公布得獎名單,並配合於111年度特殊教育表揚大會公開表揚。

五、檢陳實施計畫(草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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