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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鑑於特殊教育法於民國98年全法修訂迄今已逾10年, 二、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110年10月15日(五)09:30~12: (二)中區:110年10月8日(五)09:30~12:15, (三)南區:110年10月22日(五)13:30~16: (四)東區:110年10月29日(五)09:30~12: 三、報名方式及錄取說明: (一)考量防疫需求,各場次實體會議參與人數以50名為限, (二)各場次會議召開3天前由主辦單位進行報名審核, (三)各場次公聽會將同步進行視訊直播,視訊直播不限參加人數, 四、本次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將於110年10月1日前, 五、貴屬參與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知教育部辦理「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乙份,請公告並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張貼日期: 2021-10-12 07:48:06 點閱: 321 (141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