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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6-16 14:31:17 點閱: 300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6月8日藝視字第1100002026號函辦理。

二、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將另行公告。

三、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請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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